赫章县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合同制 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一、报考资格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我院工作辞职不满两年或被我院辞退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可放宽到专科)。

2、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必须相符(详见附件3),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其它报考条件。

3、报考年龄:年龄必须满18周岁以上(2004年8月10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 8月10日以后出生)。

4、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携以下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和复印件(报名点留存)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5日(报名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可请人代报。);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赫章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16楼人事科;

3、资格审查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打印并手写签名)、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国家学历认证网)学历验证报告、相应资格证或当年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获得请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名费:100元(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不收取报名费);

5、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笔试和面试

1、财务、宣传、信息科工作人员根据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考试)按3:1比例(与招聘计划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从高到低顺序1:1比例(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进入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规培医师、执业医师、临床医生、影像医生、麻醉医生岗位直接进入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1比例(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进入体检。面试成绩低于50分的直接淘汰。

4、笔试和面试均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未带证件和防疫情况申报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各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参加笔试和面试需严格执行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如果是外省返黔人员需完成核酸三天两检。

  5、笔试内容:职位要求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22年8月17日9:00(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地点:赫章县人民医院综合楼1楼放射科区域医疗专家集中阅片中心。

6、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招聘程序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医务人员职业健康及岗位要求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入拟聘用名单。

(四)政审

需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聘用审批

1、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拟聘公示。

2、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3、经政审、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赫章县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4、如在考试过程中有人员退出的,由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无正当理由未按医院通知报到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

(一)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按医院人才引进方案执行或面议。

(二)规培医师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按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试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实行同工同酬,基本工资参照医院同级别编制医师待遇执行,绩效工资按照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3、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医师,医院给予安家费10万元。

(三)普通医师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按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试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实行同工同酬,基本工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按照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四)其它岗位人员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按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试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基本工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按照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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