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人社发〔2022〕7号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主管部门、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团委、工商联、税务局,各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就业见习是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青年人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实现就业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财政厅、商务厅、国资委、团省委、工商联、税务局决定实施青年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进一步扩大见习规模,提高见习质量,切实帮助青年提升就业能力。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坚持政府搭台、市场主导、多元募集、量质并重的工作思路,紧扣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特点,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力度,不断健全完善青年就业见习政策,规范就业见习工作流程,切实发挥就业见习帮助青年补齐经验短板、提升就业能力的作用,促进其市场化社会化就业。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挖掘、开发符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需求的高质量见习岗位,2022年全省计划募集不少于1.5万个就业见习岗位,各地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可依据本地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数量,结合工作实际,适当增加见习岗位数,为有见习需求的青年提供充足见习机会。通过实施计划,多渠道搭建见习供需对接平台,畅通岗位募集渠道,强化跟踪服务,提高就业见习的规范性、知晓度和吸引力,力争使更多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通过见习累积经验、增强就业能力、及早就业。
三、计划安排
(一)见习范围。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见习管理。就业见习实行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省本级对生产经营场所驻地在贵阳市内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适量组织开展就业见习工作。驻地在贵阳市内的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可择其一参加贵阳市就业见习计划或省本级就业见习计划;驻地在贵阳市外的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当地就业见习计划。各见习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及时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岗位需求计划,按照规定组织参加见习工作。
四、支持政策
(一)补贴支持。就业见习补贴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不高于300元的标准据实补贴。
(二)留用奖励。对见习单位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将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三)税费支持。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激励推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基地)评选,优先激励参加本次计划并表现突出的各类单位,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分别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计划组织实施到位、募集岗位多、岗位质量好、实施效果佳的市(州),纳入就业工作督查激励统筹考虑。
五、工作措施
(一)推动见习线上经办。本次计划将开通全省线上服务专区(https://gzggzpw.gzsrs.cn/app/graduates/graduates.shtml),与全国服务平台(http://zhaopin.ciic.com.cn)互联互通,集中发布见习政策、经办渠道、经办流程等,实现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等信息的对接共享,同步开设各地区、各类见习单位、各行业等岗位信息分类展示。线上服务专区设立见习单位、见习岗位申报,见习人员岗位投递通道,并逐步实现见习人员管理、见习补贴申报全流程线上经办。各地要依托专区,提供政策宣传、岗位审核及发布、供需对接等一体化服务,做到及时受理辖区内用人单位和青年就业见习申请,更新见习工作动态。计划信息同步在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job.mohrss.gov.cn)、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job.mohrss.gov.cn/202008gx/index.jhtml)、就业在线(https://www.jobonline.cn)等公共招聘平台发布。
(二)规范见习单位管理。各地要组织实施好见习单位的申报和核定工作,积极发动辖区范围内依法注册成立、合法经营、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各类单位(劳务派遣类除外)参与见习计划。强化见习单位动态管理,确保见习单位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定期跟进见习开展情况,对超过一年未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未开展见习活动的及时清退,更新、发布就业见习单位目录。开展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基地)创建活动,选树一批岗位质量高、吸纳人员多、见习成效好、行业代表性强的单位,带动提升见习吸引力和见习工作质量。
(三)抓好见习岗位募集。各地要迅速对接辖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丰富岗位来源,重点挖掘本地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大数据等领域见习岗位信息。指导见习单位合理设置见习岗位条件,力争提供针对性强、质量高的见习机会。见习岗位尽可能覆盖不同行业,重点提高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比重,更好发挥青年所学所长。对用人单位在线上服务专区提交的见习申请,要及时审核,确保单位和岗位信息真实有效,并在10个工作日内明确审核意见。
(四)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各地要梳理打包见习岗位清单、见习政策和报名渠道等信息,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多渠道精准推送。开展见习岗位进校园、进社区、进市场,举办见习专场招募、供需见面会、空中双选会、直播带岗等活动,并在各类招聘会、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中推出见习岗位专区,多方搭建见习对接平台。加大与教育部门工作衔接,及时摸清毕业生信息,利用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和失业登记管理,及早将有见习需求的人员纳入见习对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吸引更多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见习。
(五)强化见习工作指导。各地要加强对见习单位的指导服务,做好见习协议签订、见习待遇保障、岗前培训、带教制度落实、人员管理、权益维护等相关工作,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见习。要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和评估,改进提升见习组织实施,健全就业见习长效机制。规范见习基地计划招募与自主招募工作流程,确保基地的岗位需求计划、招募情况、人员管理等及时报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开。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对符合企业吸纳就业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加强对未留用人员的就业服务,根据其求职意向持续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等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六)落实见习经费保障。各地要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保障见习补贴等各类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同时,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政策运行安全规范。就业见习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一次性拨付,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申报及未办理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的,不予纳入见习政策补贴享受范围。要进一步畅通补贴申领渠道,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加快材料申请审核,推进见习补贴政策快办帮办打包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各地要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计划的组织实施。要将青年就业见习作为帮扶青年就业的重要手段,将其纳入就业工作整体部署,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以扎实有力的举措,让青年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压实责任,确保目标完成到位。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在稳住现有见习规模的基础上,引导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因需设岗,努力实现岗位募集规模稳中有升,见习岗位质量明显提升,如期完成青年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任务。要鼓励见习单位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标准,适当提高见习人员生活补助。
(三)凝心聚力,确保组织发动到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见习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切实加大部门协同,精心组织计划的宣传发动,扩大影响力,提高吸引力。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做好见习政策宣传,向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推荐见习信息。发展改革委、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商联等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发挥行业优势,推荐和鼓励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中小企业、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经济技术开发区优质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设立见习岗位,搭建青年就业见习平台。财政部门要统筹相关资金,按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岗位。共青团要丰富青年见习实践活动,积极动员青年参与。税务部门要落实好有关税费支持。
(四)跟踪问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地要运用青年人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动漫、微博等形式,广泛宣传见习政策、计划实施、申请渠道等,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计划参与度。要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主动推广经验做法和成效,讲好青年通过见习实现就业创业的故事,宣传见习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引领更多青年和用人单位主动参与就业见习。各市(州)要加强对辖区内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持续跟踪进展,加强信息收集,动态掌握见习岗位数、组织见习人数等信息。计划实施后请各地按月填报《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原《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情况汇总表》不再填报。
附件: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商务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共青团贵州省委
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